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杨某甲与李某抚养权纠纷案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10个月前 (08-30)子女抚养191
【基本案情】2015年,杨某甲与李某同居生活。2017年双方非婚生育一女杨某乙。因对结婚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杨某甲与李某分居,杨某乙一直由杨某甲独自抚养。2021年,李某带杨某乙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李某与杨某乙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因李某长期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遂杨某甲向法院诉请确认…

【基本案情】


2015年,杨某甲与李某同居生活。2017年双方非婚生育一女杨某乙。因对结婚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杨某甲与李某分居,杨某乙一直由杨某甲独自抚养。2021年,李某带杨某乙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李某与杨某乙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因李某长期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遂杨某甲向法院诉请确认杨某乙的抚养权及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


【处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论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均应承担并充分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履行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本案中,杨某乙一直随着杨某甲生活,且李某也同意女儿由杨某甲抚养,本着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确认杨某乙的抚养权归杨某甲。综合杨某乙的实际需要、杨某甲的负担能力,酌定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同居关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当下家庭结构逐渐多元化,非婚生子女增多,是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父母不能因同居关系解除,孩子是非婚生子女而逃避抚养义务,未抚养一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承担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更应当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同居关系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158

分享给朋友:

“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杨某甲与李某抚养权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孩子归我,不要你养”这种离婚协议有效吗?

案情回顾 苏某的父亲哈某、母亲麦某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7月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女苏某抚养权归母亲麦某所有,父亲哈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苏某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一直由麦某自行承担。后麦某以物价上涨,工作不稳定,收入没保障,无力承担其生活和学习费用等为由,于…

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 ——王某猥亵儿童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 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钱某、继父王某共同生活。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先后两次在家中对小丽(时年13岁)实施猥亵。2021年6月,王某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时年14岁)实施猥亵行为,并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理刑事…

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育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治疗,并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

“一站式”保护救助 解决被侵害女童急困——监护人虐待、故意伤害女童案

【基本案情】被害人小乙(化名),女,父母离婚后由其父抚养。2021年11月至案发期间,其父以小乙不听管教、尿床为由,经常对小乙打骂、脱衣服长时间罚站、冻饿,造成小乙体表挫伤较大,经鉴定为轻微伤。之后某日,其父强迫小乙用高温热水浸泡双脚,烫伤后不及时送医治疗,致使严重感染,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检察机关依…

李某来诉小锦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2001年,李某来与小锦(化名)的母亲李某短暂交往。2005年,李某将李某来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称李某来系小锦的生父,要求李某来承担小锦的抚养费。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来同意支付小锦的抚养费。之后的18年里,李某从未联系过李某来。2023年5月,李某来收到某县人…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