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杨某甲与李某抚养权纠纷案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1年前 (2025-08-30)子女抚养234
【基本案情】2015年,杨某甲与李某同居生活。2017年双方非婚生育一女杨某乙。因对结婚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杨某甲与李某分居,杨某乙一直由杨某甲独自抚养。2021年,李某带杨某乙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李某与杨某乙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因李某长期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遂杨某甲向法院诉请确认…

【基本案情】


2015年,杨某甲与李某同居生活。2017年双方非婚生育一女杨某乙。因对结婚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杨某甲与李某分居,杨某乙一直由杨某甲独自抚养。2021年,李某带杨某乙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李某与杨某乙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因李某长期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遂杨某甲向法院诉请确认杨某乙的抚养权及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


【处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论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均应承担并充分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履行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本案中,杨某乙一直随着杨某甲生活,且李某也同意女儿由杨某甲抚养,本着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确认杨某乙的抚养权归杨某甲。综合杨某乙的实际需要、杨某甲的负担能力,酌定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同居关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当下家庭结构逐渐多元化,非婚生子女增多,是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父母不能因同居关系解除,孩子是非婚生子女而逃避抚养义务,未抚养一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承担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更应当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同居关系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158

分享给朋友:

“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杨某甲与李某抚养权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离婚后再婚会丧失抚养权

 离婚后再婚不会丧失抚养权。父母和子女的抚养权权是法定的,离婚后再婚有是正常情况,不属于引起抚养权变更的情形。离婚再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分配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分担:未抚养一方应当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

抚养权变更为何要做公证

抚养权变更之所以需要做公证,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当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但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为了确保这种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进行公证。 2.公证机关…

老人向前儿媳索要“带孙费”,法院支持吗?

  父母抚养孩子,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爷爷奶奶帮忙带孙子,是否也属于法定义务?如果老人因此索要“带孙费”,法院会支持吗?近年来,老人因为帮带孩子告上公堂,索要“带孙费”的案例并不罕见,那是不是都能获得法院支持?近日,肇庆封开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老人起诉前儿媳妇索要7万多元“带孙费”的纠纷…

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破解困境儿童监护缺失难题 ——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诉严某、谢某、黄某军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 严某(女)与谢某(男)结婚后于2017年生育一名女孩晶晶。严某在与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男子黄某军同居并于2019年生育一名男孩亮亮。后严某、谢某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晶晶由严某抚养。严某2019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黄某军作为同案犯一并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黄某军又因…

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育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治疗,并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