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一方实际经营控制公司的股权及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金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10个月前 (09-05)财产分割119
基本案情2020年6月,金某(女)与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处理。2022年,金某得知李某在外实际经营控制某公司,但在离婚时未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遂以李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某公司的股权价值和经营收益。经法院查明,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金某(女)与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处理。2022年,金某得知李某在外实际经营控制某公司,但在离婚时未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遂以李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某公司的股权价值和经营收益。

经法院查明,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李某表弟林某为登记股东,持股100%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李某担任公司监事。该公司公账及所用林某账户皆预留李某手机号,公司账户、所用林某账户与李某账户存在大量资金往来,林某账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李某个人支出。2020年3月,林某将该公司股份转让给李某母亲黄某,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黄某未支付对价,亦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对以上情况,李某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办理情况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某公司股权转让前登记的股东为林某,但工商登记仅是公司的外在形式,综合该公司的运营管理、资金流向等情况,李某实际经营控制该公司具有高度盖然性,可以认定该公司股权系金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金某诉请李某支付公司股权相应价款和经营收益,应予支持。综合考虑李某存在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酌定金某与李某按照6:4的比例分割该公司股权价值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另一方往往很难发现并举证证明,尤其是他人代持公司股权的情形下,更是难以突破权利外观探寻真实情况。本案综合银行流水、工商登记、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适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突破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认定李某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从而认定诉争股权和相关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财产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172

分享给朋友:

“一方实际经营控制公司的股权及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金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第一次请求财产分割没有时间限制,但再次请求分割财产的时间限制为3年。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n…

账号“分手费”应由谁来买单?

近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人民法庭通过情理法交融,成功化解了一起主播与公会之间的退会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基本案情刘某是一名全民K歌主播,其应邀加入张某公会时,张某承诺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并保证刘某的账号可以自由使用和退出。然而,当刘某欲退出时,张某却要求其支付账号买断费。双…

离婚时分割财产,与房子配套的车位如何分割?

基本案情李某与杨某曾是夫妻,他们的婚姻经历颇为波折。2013年,两人因生活琐事闹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位于锡山区的一套房屋归女方李某所有。然而,缘分并未就此终结。2016年,李某与杨某复婚。复婚后,李某购买了上述房屋所在小区的储藏室和车位。本以为生活会就此安稳,可去年7月,两人再次遭…

离婚了,结婚“嫁妆”女方可以带走吗?

现代社会中,许多婚礼习俗已经简化或发生了变化,但一些传统的元素仍然被保留下来,例如见面礼、彩礼、嫁妆等传统习俗依然普遍存在。正所谓千亩良田,十里红妆,这也体现了父母对儿女新成立小家庭的托举和爱护。由此,一个婚后财产问题便出现了,嫁妆究竟是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时,女方能把嫁妆带走…

侯某某诉高某、高某甲婚约财产纠纷案 ——正确认定彩礼范围,依法规制高额彩礼

基本案情2023年7月,侯某某与高某(女)经媒人介绍订立婚约。侯某某先后给付高某及其母亲高某甲大礼288000元、看好钱6000元、上下车礼46000元,为高某购买价值共计49935元的“五金”和价值8199元的手机一部。高某甲、高某在侯某某交付看好钱时回礼4000元。2024年1月,双方按照农村风…

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案件详情原告小丽与被告阿强于2016年左右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双方商议结婚事宜,2020年5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未育有子女。在商量结婚事宜期间,小丽提意购买婚房,首付款由双方各出资20万元,之后房贷月供部分由小丽每月出资2685元、阿强每月出资3000元,共同分担。小丽便于2019年11月2…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