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张某与李某(女,患有精神疾病并持有残疾证)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后张某以李某未如实告知其患有精神疾病为由,诉请判令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法院考虑到若按照可撤销婚姻审理该案,会对李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经法院反复调解,张某撤回撤销婚姻案件的起诉,另以离婚…
【基本案情】
张某与李某(女,患有精神疾病并持有残疾证)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后张某以李某未如实告知其患有精神疾病为由,诉请判令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法院考虑到若按照可撤销婚姻审理该案,会对李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经法院反复调解,张某撤回撤销婚姻案件的起诉,另以离婚纠纷起诉,后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由张某向李某支付补偿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保障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李某患有精神疾病,法院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如我在诉”办案理念,将依法办案与尊重群众相结合,寻求最佳的问题解决方案,通过“一撤一调”消除对立情绪,使离婚对李某造成的身心伤害降到最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把调解优先深度融入司法审判,真正落实了“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益审判”的办案理念,最大程度的实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