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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如何放弃继承权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2年前 (2024-05-10)遗产继承249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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