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这起涉彩礼纠纷案件法院如何判?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2年前 (2025-03-25)以案说法267
姚某(男)与覃某(女)于2021年4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2021年5月双方订婚,2022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婚后,双方共同外出务工。务工期间,因覃某频繁与其前男友联系,双方发生争吵。2022年6月,双方商议离婚及彩礼退还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和解。后…

姚某(男)与覃某(女)于2021年4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2021年5月双方订婚,2022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婚后,双方共同外出务工。务工期间,因覃某频繁与其前男友联系,双方发生争吵。2022年6月,双方商议离婚及彩礼退还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和解。后双方再次发生矛盾,2022年9月,覃某将姚某联系方式拉黑并外出,一直不与姚某联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未生育子女。2024年1月,姚某以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再次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覃某返还全部彩礼。

姚某和覃某从相识至订婚、结婚期间,姚某向覃某及其家人支付见面礼、彩礼、酒席钱共计人民币198000元及三金、烟、酒、肉等礼品若干,覃某及其家人向姚某返还彩礼10000元,并为结婚购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共计花费36000余元。三金及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均存放在姚某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和覃某从相识到订婚、结婚不足一年时间,双方之间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给付彩礼目的明显未全部实现。姚某、覃某双方因夫妻关系不和,已分居多时,宜认定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另据法院查明,姚某支付给覃某及其家人的款项大部分是借款所得,对比姚某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姚某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可以认定姚某给予的彩礼数额过高。

综上,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的同时,酌情判令覃某家人返还彩礼50000元。 

法官说法:彩礼作为我国婚恋嫁娶的传统习俗,目的是给付方通过赠与财物或金钱,促进婚姻缔结,表达对受赠方的尊重和珍视,以及对婚姻的重视和祝福。彩礼是一份美好的祝愿,绝不是衡量感情深浅的筹码。然而近年来的“高额彩礼”却背离了爱情的美好初衷,不仅给彩礼给付方带来了经济压力,甚至对给付方造成生活困难,影响婚姻幸福和家庭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时,将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双方过错等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并基于此,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以倡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摒弃婚姻陋习,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真正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让真情归于生活,这也是婚姻家庭能够长久幸福美满的根本保证。‍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112

分享给朋友:

“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这起涉彩礼纠纷案件法院如何判?” 的相关文章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百万遗产如何分割?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百万遗产如何分割?

 父亲去世,没有立遗嘱,其在寄售行40余万元债权和银行50余万元存款要怎么取回?妻儿将如何分配财产?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

婚前隐瞒艾滋病史是否能撤销婚姻关系?法官怎么说……

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能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如果和隐瞒了艾滋病的人结婚,是可以及时去撤销的。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首例撤销婚姻判决。案情 男子隐瞒患病登记结婚2023年9月,女子于某与男子高某登记结婚,在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于某才知悉…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可否就对方婚内出轨再主张损害赔偿?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可入围城易,出围城难。江苏建湖县江某(女)与如东县曹某(男)缔结婚姻十余年,且育有一子,期间离婚又复婚,生活中虽有波折、吵闹却也依旧勉力维持。2023年江某、曹某感情日渐疏远、冷淡,两人于民政局协议离婚。未料,离婚后仅14天,曹某就与杨某(女)登记结…

结婚不到一年就分居,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

2021年10月,小刚与小美通过网络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此后二人感情甚浓,开始商量结婚事宜,小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18.8万元及价值2万元的金手镯一只,后小美退还其中的2万元彩礼。2022年2月,二人登记结婚。好景不长,婚后不到一年,二人因小刚患病及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小美一气之下离家与小刚分居。小刚遂…

婚约期间,男方给付女方的“日子钱”“衣服钱”是否属于彩礼?

案情回顾2019年,小黄(男)与小张(女)经媒人介绍认识并订婚,小黄向小张送彩礼388000元、“日子钱”8800元、“衣服钱”2800元、铂金钻戒一只、黄金手镯一只、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挂坠一个、黄金耳饰一副及彩金饰品一套。后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导致感情不和并解除婚约。小黄向小张提出返还彩礼,其中包括日…

婚内出轨要离婚,被判离婚过错赔偿三万元

基本案情原告小翠与被告大力自由恋爱6年,1996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一子。2007年6月,小翠经人介绍于出国务工。此后,被告大力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并在小镇上做小生意。但期间意外发生,大力因两次交通事故,分别造成八级和九级伤残。2009年,小翠从国外回国后,大力将店面转由小翠经营,其去别处另行经营…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