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夫妻之间的借款,离婚后能否主张还款?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12个月前 (09-09)以案说法189
基本案情李某与邹某曾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9年登记结婚,于2024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3年,男方李某将12万元现金交给女方邹某,后邹某为李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李某现金12万元整”。现李某将邹某诉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要求邹某偿还借款12万元。邹某辩称,李…

基本案情

李某与邹某曾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9年登记结婚,于2024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3年,男方李某将12万元现金交给女方邹某,后邹某为李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李某现金12万元整”。现李某将邹某诉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要求邹某偿还借款12万元。

邹某辩称,李某在2023年以现金方式给其12万元属实,但这不是借贷。其与李某曾是夫妻关系,这12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也有权利支配。因此不同意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款项系李某2022年承包工程的工程款。邹某称,自己曾借了一些钱,用于儿子结婚(与前夫的孩子,在邹某与李某结婚时已成年)。部分涉案款项用于偿还儿子结婚时自己欠的外债,部分涉案款项存到了当时上班的公司,用于冲业绩。之后邹某又称,涉案款项当时全部存到了上班的公司,后面陆续取出来了7万。这7万中,有3万用于投资,另外4万用于自己的生活开销。目前还有5万存在之前上班的公司。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在李某与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将夫妻共同财产12万元出借给邹某。同时,根据邹某对借款用途的陈述,并结合邹某和李某的婚姻状况,可以认定涉案款项被用于邹某的个人事务。现李某与邹某已经离婚,邹某应当向李某返还借款。但考虑到李某交付的借款12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应当扣减借款中邹某基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部分,故法院判令邹某向李某返还借款6万元。

法官说法

婚内借款有效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二是借款来源明确。资金来源需为夫妻共同财产,且需要证明借款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而不是用于家庭生活。三是借款合意真实。需要书面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贷合意,而非赠与或者家庭共同支出。四是实际交付借款。仅有借条无实际资金交付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的借贷。

综上,婚内借款,若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借款用于个人事务,离婚后可以主张返还借款。但是需考虑到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应当扣减借款方应分得的共同财产份额。

来源:中国普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183

分享给朋友:

“夫妻之间的借款,离婚后能否主张还款?” 的相关文章

婚前隐瞒艾滋病史是否能撤销婚姻关系?法官怎么说……

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能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如果和隐瞒了艾滋病的人结婚,是可以及时去撤销的。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首例撤销婚姻判决。案情 男子隐瞒患病登记结婚2023年9月,女子于某与男子高某登记结婚,在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于某才知悉…

前夫擅自让孩子辍学 女子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获支持

离异后,负责抚养孩子的父亲自作主张,不再让孩子去学校上学。为此,孩子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并支持了孩子母亲的诉请。赵帅和王美曾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赵晓晓由赵帅直接抚养。离婚后,9岁的赵晓晓一直随赵帅共同生活。2023年10…

养育十二年却非亲子 欺诈性抚养应予赔偿

孙某抚育儿子十二年,与妻子离婚后仍精心照顾儿子,却意外发现儿子并非亲生,遂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近日,如东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孙某与妻子周某经人介绍相恋几年后迈入婚姻殿堂,但婚后数年未有生育,家人都焦急万分,后妻子周某怀孕并生育一子,孙某及家人均欣喜万分,把孩子当成“心头肉”,…

丈夫擅自借款 需要妻子共同承担债务吗?

【案情简介】2021年5月,张先生向刘某借款15万元,并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期一年,到期还本付息。后因到期未清偿,经刘某多次催收,仍有10万元尚未偿还,刘某无奈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张先生的配偶王女士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女士与本案借款人张先生系夫妻关系,虽借款发…

延边离婚律师//多尽赡养义务的,能否多分遗产?

基本案情薛老太生前育有一子二女,丈夫早逝后其常年独居,同村的大女儿张英(化名)负责照料老人的日常起居,其他子女偶有探望。后薛老太的老宅拆迁,大女儿张英主动将母亲接至家中照顾。直至母亲去世,张英前后照顾母亲长达30余年。薛老太去世后,薛老太老宅拆迁获得百余万元补偿款,张英认为自己对母亲尽了较多的赡养义…

子女拒绝赡养老人 法院:应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不仅是美德更是责任与义务,但个别子女却以经济困难、家庭矛盾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生活陷入困境。当父母遭遇子女拒不赡养时,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024年12月,张某(73岁)因长期患病持续治疗花费医疗费用8000元,导致生活难以自理,其独子刘某以“收入微薄、家庭负担重”为由,拒…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