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赵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 ——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多措并举压实家庭保护责任

延边婚姻家事律师11个月前 (09-25)以案说法120
一、基本案情2022年5月7日,赵某某(17岁)、张某某(17岁)等五人因钱财纠纷,在某公寓内对王某某(16岁)非法拘禁,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4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赵某某、张某某等五人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市…

一、基本案情

2022年5月7日,赵某某(17岁)、张某某(17岁)等五人因钱财纠纷,在某公寓内对王某某(16岁)非法拘禁,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4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赵某某、张某某等五人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4年1月24日,对赵某某等四人及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家庭教育指导做法与成效

(一)压实监护人责任,督促家长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管束教育职责。本案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均符合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对五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管束,配合做好监督考察工作。为督促家长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检察官与“五老”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共同组建帮教团队,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定期探访和监督帮助。监督考察期间,张某某突然未经报备,擅自离开居住地。发现异常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与张某某父母沟通,张某某本人及其父母均未认识到张某某违反规定行为的严重性。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在责令张某某立即返回居住地并延长对其考验期的同时,帮教团队调整对张某某的帮教措施,强化对张某某家庭的监护监督。一是组织召开训诫会,对张某某及其父母进行训诫。二是增加家庭探访频次,强化跟踪监督。三是强化家长监护责任教育。通过专题课程、案例研讨等方式,释明家庭教育失范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联性,强化家庭责任意识;通过家庭聚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强化亲子互动。经过九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张某某父母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明显提升,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管束和教育矫治工作。张某某顺利通过监督考察。

(二)一家一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家庭教育问题。本案中,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各不相同。检察机关坚持一家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罪未成年人赵某某父亲常年在国外工作,母亲家庭教育参与度低,父母双方均对其管教乏力。案发后,其父感觉自己辛辛苦苦挣钱养家,孩子却不争气,愈发萌生放弃不管的想法,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意愿较低,客观上也存在跨国交流难度大的实际困难。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帮教团队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途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定期进行专题辅导交流的同时,为赵某某父亲提供自主学习资料,督促其准确认识法定义务和责任,引导其理解青春期少年的心理特点,帮助其提升亲子沟通和情绪管理能力,解决因距离导致的亲子关系疏离问题。另一方面,强化赵某某母亲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提升其家庭教育参与度。安排其参加亲子沟通技巧实训。建立“亲子动态日志”,指导赵母记录赵某某的日常生活、学习、帮教情况,定期向赵父推送赵某某状况,引导二人共同关注赵某某的成长变化。经过指导、督促,赵某某父母认识逐步改变,父亲回国陪伴赵某某完成了剩余的帮教矫治。

(三)夯实基础,凝聚合力,实现帮教矫治与督促监护协同推进。为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建立未成年人综合教育矫治基地,在基地内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形成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基地已经为4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实现了帮教矫治与督促监护协同推进。

三、典型意义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家长是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重要力量,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引导、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管束教育责任,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帮教矫治工作。对教育监护不力的家庭,应当综合运用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压实家庭责任。家庭教育指导应因势利导、因案施策,确保针对性、实效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193

分享给朋友:

“赵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 ——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多措并举压实家庭保护责任” 的相关文章

结婚第二天,“新娘”拿着彩礼钱跑了

结婚第二天新娘就跑了,不仅拿走25万元彩礼钱,还额外“借走”了贫困农村家庭27万余元,全家人举债为子成婚,却不想遭遇骗局。陕西省定边县公安局迅速侦破一起“假结婚、真骗钱”的彩礼诈骗案,“消失的新娘”多次作案终落网。今年1月19日,陕西省定边县贺圈镇刘某父子俩匆匆忙忙到定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20…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百万遗产如何分割?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百万遗产如何分割?

 父亲去世,没有立遗嘱,其在寄售行40余万元债权和银行50余万元存款要怎么取回?妻儿将如何分配财产?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

分手后,“520”转账还能要回吗?

基本案情小帅和小美于2023年经人介绍相识,很快两人便坠入爱河。为了增进彼此间的感情,小帅在二人交往期间多次向小美转账并赠送礼物,其中多笔数额为520元及其他小额、零碎支出。二人订婚前后,小帅又向小美及其家人支付了见面礼、看家钱等共计20601元。但好景不长,曾经相爱的二人最终未能走到一起。在双方协…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可否就对方婚内出轨再主张损害赔偿?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可入围城易,出围城难。江苏建湖县江某(女)与如东县曹某(男)缔结婚姻十余年,且育有一子,期间离婚又复婚,生活中虽有波折、吵闹却也依旧勉力维持。2023年江某、曹某感情日渐疏远、冷淡,两人于民政局协议离婚。未料,离婚后仅14天,曹某就与杨某(女)登记结…

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彩礼如何归还?

结婚后,发现女方患有精神疾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后,之前给予女方的彩礼应当如何返还呢?近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关系撤销后彩礼返还纠纷案件,法院综合双方共同生活过程、彩礼数额、女方引产及相关开销等情况,判令被告孙某返还原告张某彩礼钱6.5万元。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经人介绍后于2022…

养育十二年却非亲子 欺诈性抚养应予赔偿

孙某抚育儿子十二年,与妻子离婚后仍精心照顾儿子,却意外发现儿子并非亲生,遂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近日,如东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孙某与妻子周某经人介绍相恋几年后迈入婚姻殿堂,但婚后数年未有生育,家人都焦急万分,后妻子周某怀孕并生育一子,孙某及家人均欣喜万分,把孩子当成“心头肉”,…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