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非婚生子男方拒承认 法院判付抚养费 男方拒做亲子鉴定,法院根据女方提交证据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情侣同居期间产下一子,不料二人感情破裂,男方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拒不承担抚养责任。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案例。董某(男)和林某(女)曾是一对恋人并长期同居。2012年,两人共同孕育了一个新生命。然而,此后双方感情生变,关系破裂,董某拒绝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并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抚养责任…

情侣同居期间产下一子,不料二人感情破裂,男方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拒不承担抚养责任。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案例。

董某(男)和林某(女)曾是一对恋人并长期同居。2012年,两人共同孕育了一个新生命。然而,此后双方感情生变,关系破裂,董某拒绝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并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林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遂将董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董某与孩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并判令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林某提交了其在怀孕生产期间的《住院病例》《入院记录》《分娩记录》《住院收费收据》等证据,其中的联系人等均填写了董某的信息。董某则辩称以上内容均为林某自己填写,并否认林某主张的恋爱同居的事实。

林某向法院申请调取孩子在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法院依法予以准许并向医院调取了相关证据。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显示,新生儿母亲为林某、父亲为董某,存根上附有董某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手写签名。医院出具的《剖宫产手术知情同意书》显示,林某及董某在该同意书上签名。据此,林某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法院依法向董某询问是否申请或配合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董某未予回应。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中,林某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剖宫产手术知情同意书》及住院记录等材料,足以证明董某在孩子出生时已对其父亲身份作出明确认可。董某在没有提出反证的情况下,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依法推定董某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成立。

综上,法院依法确认董某与孩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并判令董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认定亲子关系并不是“非DNA不可”

亲子关系确认是处理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孩子身份认定、抚养权归属、遗产继承等诸多方面。司法实践中,认定亲子关系并不是“非要DNA不可”,如果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已经提交了较为充足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存在,拒绝配合亲子鉴定的一方在没有提出反证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法官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是法定义务,不容推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均应履行相应义务。在面临亲子关系争议时,当事各方应理性对待,通过鉴定等合法途径解决,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帮助每个孩子都能在爱与责任的环抱下健康成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sfcv.cn/?id=208

分享给朋友:

“非婚生子男方拒承认 法院判付抚养费 男方拒做亲子鉴定,法院根据女方提交证据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的相关文章

“孩子归我,不要你养”这种离婚协议有效吗?

案情回顾 苏某的父亲哈某、母亲麦某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7月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女苏某抚养权归母亲麦某所有,父亲哈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苏某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一直由麦某自行承担。后麦某以物价上涨,工作不稳定,收入没保障,无力承担其生活和学习费用等为由,于…

离婚时有两个子女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时涉及两个子女抚养权处理,原则是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出发。若父母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两周岁以内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判定抚养权归属。若子女已满八周岁…

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育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治疗,并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

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杨某甲与李某抚养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5年,杨某甲与李某同居生活。2017年双方非婚生育一女杨某乙。因对结婚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杨某甲与李某分居,杨某乙一直由杨某甲独自抚养。2021年,李某带杨某乙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李某与杨某乙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因李某长期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遂杨某甲向法院诉请确认…

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监护权/未成年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平等监护权裁判要点1.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与未成年子女相见的,构成对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2.对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监护权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

李某来诉小锦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2001年,李某来与小锦(化名)的母亲李某短暂交往。2005年,李某将李某来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称李某来系小锦的生父,要求李某来承担小锦的抚养费。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来同意支付小锦的抚养费。之后的18年里,李某从未联系过李某来。2023年5月,李某来收到某县人…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